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2024年清河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清河区教育局 时间:2024-05-20

  根据《2024年铁岭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铁教通2024〕1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及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凡城乡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的城乡社会青年均可报考普通高中,下列人员除外: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在籍学生;

  2.已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教育的学校正式录取入学,但中途擅自离校或因严重违纪被学校开除的学生;

  3.2023年因舞弊被取消2024年报考资格或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中考科目、时间、命题范围及原则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各科试题分数、时间、命题范围及原则按铁岭市教育局下发的《2024年铁岭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意见》执行。报考师范类学校及普通中专考生的录取,按省、市招考办文件执行。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1.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由毕业学校负责审查考生资格和办理报名手续。社会青年报名,要持乡(镇)或街道介绍信、户口簿和学历证明,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初中负责审查考生资格和办理报名手续。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报考资格在学校审查的基础上,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查盖章,然后到区招考办报名。到基础教育股审查时须带考生学籍、考生名册(往届生,九年转学、休学要注明)、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报名要在本人征得家长同意后自行填报志愿,并由考生本人和家长在录取审批表签字确认,不得由班主任或其他人代为填报。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统一纳入报名信息系统,由区招考办组织实施。

  3.初中升学考试的报名、订卷、考试、评卷、复查、登分、建档、试卷分析等工作由区招考办负责。

  四、综合素质评价

  应届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由毕业学校负责,社会青年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由考生户口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

  1.全区应届初中毕业生统一要求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有: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综合素质评价要采取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班主任评价,最后由评价小组写出综合性评语,并对以上六项内容分别评定等级,等级采用A、B、C、D来描述。对学生某一方面评为D等时,应极其慎重。评价结果要在班级公示,并将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2.各学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具有广泛代表性。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评价工作委员会对校内各班级评价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接受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不到5个A的学生,省重点(示范)高中不予录取,达不到3个A的学生一般高中不予录取。

  五、招生计划

  2024年,报考清河高级中学的区内应届毕业生仍然执行指标分配到校政策,原张相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因撤并转入实验中学的学生单独计算到校指标名额。具体名额分配为清河实验中学198名、杨木镇学校41名、聂家乡学校17名、张相镇学校24名、共计280名。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顺序

  1.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招生计划、中考成绩、学生报考志愿实行“公民同招”统一录取(民办高中由市教育局按考生志愿统一录取),考生报考单上共有四批录取报考志愿

  1)提前录取批次,可供选择的志愿有:

  A沈阳市第一中学航空实验班

  B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海军航空实验班

  2)第一批次,可供选择的志愿有:

  A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清河高级中学,铁岭市高级中学。二者不可兼报。

  B师范类学校。

  师范类学校与省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兼报。

  3)第二批次,可供选择的志愿有:

  A公办一般高中:开原市第四高级中学,铁岭市朝鲜族高级中学。

  B民办高中:铁岭市私立求实中学、铁岭市翔宇学校、铁岭市银冈高级中学、铁岭市枫树岭实验学校、铁岭县育才中学

  本批次,考生可在A段选择一个公办一般高中志愿,在B段选择一个民办高中志愿。

  4)第三批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2.按照国家、省、市文件规定和操作流程继续执行教育优待相关政策。(1)烈士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按照烈士子女的意愿,保送到本地省级示范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助学政策;2)公安英模子女,降20分录取;(3)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工伤残人民警察、军人的子女,10分录取;(4)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命名的、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的子女,5分录取;(5)获得勋章、荣誉称号、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军人的子女和现役军人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降10分录取;(6)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降10分录取;7)被市级以上卫健部门确认的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救治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办法,招生时降10分录取。(8)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推进人才聚集的若干政策> 的通知》(辽委办发〔2018〕76号),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子女按照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兼具上述降分条件者,只能享受一次降分待遇,不重复降分。

  3.重读生和初中九年级(2023年7月1日以后)转入的学生不得参与该校定向指标录取;但初中九年级期间,因家长正常的工作调动户口迁入而从外县(市)区转入本学区的学生,可参与该校定向指标录取。

  4.落实银州区(含开发区)和清河区中考招生互通政策。清河区考生可以报考铁岭市高级中学,报考铁岭市高级中学志愿的考生,中考总成绩须达到市直(含开发区)考生排名前100名。银州区(含开发区)各初中报考清河高级中学的考生,须达到清河高级中学在清河实验中学的录取分数线,最多不超过100人(如最后一个名额遇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的考分相同时,参照铁岭市高级中学的录取方式进行取舍)。

  5.深入推进开原市和清河区教育高质量一体化协同发展工作。开原市考生可以报考清河高级中学,报考清河高级中学的考生,中考成绩须达到清河高级中学在清河实验中学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最多不超过80人(如最后一个名额遇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的考分相同时,参照铁岭市高级中学的录取方式进行取舍)。清河区考生可以报考开原市第四高级中学和开原市职教中心,报考开原市第四高级中学志愿的考生,中考总成绩须达到开原市第四高级中学最低分数线,最多不超过80人(如最后一个名额遇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的考分相同时,按照开原市中考录取方法进行取舍),但报考开原市第四高级中学艺术类专业的清河区考生不受80人名额限制。

  七、录取办法

  在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的情况下,依据报考志愿,按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录取。

  1.设定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以2024年全区中考成绩第280名学生的分数为模拟录取分数线,模拟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则为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各学校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定向指标数录满为止。若没有完成分配的定向指标数,则可下降50分继续参与录取;如果降分后还没有完成分配的定向指标数,则剩余的指标收回,进行补录,即在未被录取的报考清河高级中学志愿且达到全区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分数并列的处置办法。如最后一个名额遇有两名或两名

  以上考生考分相同时,不得突破定向指标录取,采取下列方法加以区别、决定取舍:(1)省、市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2)语数外高分者;(3)语数高分者。

  3.九年级休(复)学的学生,需在考生中考总分中减掉20分后方可参与该校定向指标的录取。社会青年、重读生、户口在清河或学籍在清河但九年级在外县区上学或九年级(2023年7月1日以后)转入的学生不得占各学校的定向指标,单独录取,但是中考总分要达到全区模拟录取分数线。

  4.户口为外县区的考生,只要七年至九年或八年至九年在清河区上学且综合素质评价达到相关要求,均可参与所在学校的定向指标录取。

  5.办理享受教育优待政策手续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经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将原始证件的复印件附在考生报考单后备查。

  6.区教育局录取后,由各学校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从名单公布之日起 2日内(含公布日),区教育局负责接待有关考生资格等方面的举报。凡在规定时间内举报的,经查实被举报者确属违反有关规定的,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被取消录取资格的考生所占名额在原报考学校范围内按考生中考成绩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后举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不再补录。

  八、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做好指导

  教育局和招考办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认真核查,确保评卷、核分、登分和录取准确无误。各学校要认真研究文件精神,特别是志愿填报、录取顺序、录取办法等,要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广泛宣传和解读,指导考生填好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