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辽宁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辽教发[2020]22号)及铁岭市教育局2023年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结合清河区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依法治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为总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控辍保学工作的决策部署,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强化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完善工作措施,努力提高适龄儿童入学率,减少流失率,确保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100%。推动控辍保学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转变,为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
三、工作措施
1、完善工作机制。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分解控辍保学任务,明确控辍保学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完善考核机制。各学校一要健全协调体系,建立联动机制,积极协调沟通,形成控辍保学工作合力。二要按时上报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完成义务教育。
2、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各中小学要充分依托学籍管理系统,摸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信息,建立控辍保学信息库,形成动态监测机制。一是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学生学籍变动手续,完善学生学籍档案,详细核实和记录学生转出、转入等变动情况,掌握转入、转出、休学、复学等情况,做到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二是各地各校要做好常态化“控辍保学”工作,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对在籍不在校学生逐一核实,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学生在校学习实际情况一致。
3、加强常规管理工作,以管控辍,以措保学。
(1)各校要把控辍保学纳入家访内容,在每个寒假、暑假集中开展一次家访活动,在平时要按需开展、个别开展,组织教师对出现学习不稳定学生、学困生作为重点进行家访,深入了解学生家庭情况,与家长沟通交流,推动家校协同育人。要提醒家长做好学生假期的教育管理和思想疏导工作,督促学生假期后按时返校。
(2)各校要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优化学生学习环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和综合评价改革,开齐开足开好规定的课程,做好“双减”工作,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名次、排座位,教师不得歧视学困生,不得强行或变相要求其退学、休学、转学,特别是对学困生、偏科生等,要建立个性化帮扶机制,通过课后服务指导、教师“一对一”帮扶、同学“手拉手”学习等方式,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不让每一名学生掉队。
(3)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行为的治理,加强教育惩戒和心理疏导,切实消除不利于学生返校复学、安心学习的因素;要强化家校联动,通过家委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专题教育等形式,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积极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4)各校要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使每个学生都有展示自我、发挥特长的机会,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有效防控新增辍学。
4、加大宣传力度。学期初,各校要利用开学第一周,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控辍,提高学生、家长及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努力营造“控辍保学 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各学校要组织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全面走访未报到的学生家庭,了解情况,确保每名学生入校学习。 各校要通过标语、板报、墙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新闻媒体、法律讲座、班(团、队)会、微信公众号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学生依法维护自身接受教育的权利。
5、妥善安置管理。一是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立即落实劝返措施,主动联系当地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加大行政督促劝返复学力度,综合运用感情、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做好劝返复学工作;要认真记录辍学学生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详细记录实施劝返工作情况。加强返校复学学生的思想引导、教育矫正和帮扶指导,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管理方案。二是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能到校上学的,依照“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原则,在综合考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的教育意愿以及区域特殊教育资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人一案”,对适龄残疾儿童要坚持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优先安排残疾程度较轻的儿童少年就近或者到指定具备条件的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对于中度残疾、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儿童少年,要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要通过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的方式实施义务教育;三是各学校要重点关注家庭困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返乡儿童等易发生辍学的群体和个体,要加强关爱和帮扶,形成“一校一案”“一生一案”,并确保有专人负责。要加强心理辅导,对易发生辍学的群体和个体的学生给予更多的情感呵护,建立“一对一”教育关怀帮扶机制,着力解决学生厌学问题。合理安排教师,通过上门家访、谈心交流和单独辅导,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
6、落实教育资助。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帮助贫困学生和留守儿童完成学业,保证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要加大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力度,制定特困学生费用减免制度,为贫困家庭和孤儿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留得住、学得好。
四、工作要求
1、压实工作责任。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工作职责,实行校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努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教育局与学校、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家长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位。
2、要建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经常召开家长座谈会,巩固在校生、稳定动摇生、招回辍学生,让家长认同并共同参与,经常、及时和家长沟通,积极争取社会的支持,依托社区教育组织,实施社区保学控辍工程,并依靠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帮助,合力做好控辍工作。
3、加强部门联动。各校要加强与区、乡(镇、街)政府、行政村和公安、残联、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进一步压实各区、乡(镇、街)政府主体责任、教育部门牵头责任和各相关部门联控联保责任,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防辍控辍责任,形成积极参与、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的控辍保学长效联动机制。
4、学校要加强收费管理,坚决制止乱收费现象,切实解决学生的经济负担,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免收书本费、伙食费等。多渠道筹措资金,从经济上扶贫控辍,动员社会力量,援助贫困生,切实解决他们学习的后顾之忧。
5、强化督导问责。区教育局将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督查,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对学校、对校长、对教师的年度考核。区教育局通过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学生辍学未能及时解决的和数据造假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铁岭市清河区教育局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