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清河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清河区政府办 时间:2025-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清河区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依法依规公开政务信息,持续提升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的功能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清河区全口径发布政府信息共计6514,其中通过清河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389条,其中:概况类49条、政务动态信息类536条、其他政务类1343条;通过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31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清河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通过会商协调,依法依规按流程处理。本年度,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件,已答复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清河区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在所有信息发布前均对拟发布信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格三审制度及保密审查,不断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时效。在出台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决定重大事项时,除依法应当保密和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均将草案及其说明等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向公众征求意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完善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清河区政府网站页面设置合理规范,设有首页、要闻动态、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等7项内容,均已开展相关维护管理。特别是按照上级要求完善企事业公开栏目,覆盖教育、卫生、交通、供热、供水、供电、供气7大方面,在政策宣传、办事流程等方面为百姓群众提供“网上查”便利条件。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清河区严格按照相应规定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建设,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截至目前,全区共监管运营政务新媒体账号5个,按照账号类别分类:微信公众号4个,新浪微博1个,相比于去年同期注销关闭1个,做好基层减负。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检查标准。清河区全力落实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明确每月、每季度、年中、年末关键时间节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不断加大对各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对维护及时、更新较快的单位不定期给予表扬。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2024年清河区按照半年一次时间节点开展专题培训2次,从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规范等方面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三是定期检查通报严格督促整改。清河区每月将铁岭市检查通报情况和自查工作紧密结合,对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整改,按照“谁开设、谁负责”的原则,第一时间将严重错敏信息的政务信息整改落实,对长时间不更新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及时注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54

行政强制

1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回应不足。对政策解读的互动力度不够。二是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与申请群众、企业沟通等交流不够。

  (二)改进举措:一是进一步推进“五公开”落实。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发挥主要责任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作用,结合实际起草文件,及时发布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二是做好沟通协调,积极与申请人沟通交流,准确掌握群众、企业的申请诉求,同时,加大与相关单位沟通配合力度,最大限度向依申请公开申请人提供信息,确保按时答复率100%。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区政府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创新做法:清河区政府网站因地制宜创新完善清河概况、扩大旅游板块,更好的突出清河特色乡村、本土文化,网站面貌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