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铁岭市清河区 “一网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铁清政办发〔202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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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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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清政办发〔2020〕16号
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铁岭市清河区 “一网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市清河区“一网通办”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铁岭市清河区 “一网通办”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决策部署,攻坚克难,解决政务服务瓶颈问题,强力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在线政务服务有关要求,以“一网通办”为统领,重点开展政务大数据归集与共享、政务服务实际网办率提升、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应用、高频证明类事项通过一体化平台在线办理,真正打通数据壁垒。2020年底前,全区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100%,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得到明显提升;区级政务服务网上实办率50%左右。2021年底前,区级政务服务网上实办率80%左右。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二、工作内容
(一)成立区“一网通办”工作专班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
完成时间:2020年9月30日
(二)制定区“一网通办”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责任(部门)机构、工作计划及措施、完成时间、责任人及联系方式。报区“一网通办”工作专班备案。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
完成时间:2020年9月30日
梳理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鼓励引导除依申请外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做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线下“应进必进”。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20年10月15日
选派一名业务精通人员加入区“一网通办”工作专班集中攻关,建立销号机制。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20年9月30日
(五)依据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事项,确定进驻工作人员,明确进驻部门首席代表,实现“三集中、三到位”。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20年10月15日
(六)具有社保、医保、不动产登记、公安、税务等专业服务中心的部门,理顺专业服务中心的管理体制,明确为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实现本部门与政务服务中心双重管理。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20年10月15日
区政务服务中心和社保、医保、不动产登记等专业服务中心将中心现场评价、自助终端评价等全部对接“好差评”系统,引导企业和群众主动进行评价,提高评价数量和质量。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15日
(八)修订完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的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并通过事项库进行更新,确保办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做到“数据同源”。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
完成时间:2020年10月15日
(九)按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次数”的要求,逐项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开展“颗粒化”“情景化”“向导式”再造,推进标准化建设。审批时限压缩70%以上,政务服务中的检验、检疫、专家论证等不计时环节,100%制定承诺办事时限。“兜底性”材料一律取消。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
完成时间:2020年10月26日
(十)开展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做到基本要素“三级十三统一”。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15日
(十一)梳理核定区自建政务服务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事项库、统一身份认证、业务办理、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好差评等对接工作,做到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应上尽上”。推动本地区企业和群众实名注册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用户,鼓励通过实名注册登陆政务服务网、“辽事通”办理各类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按照实名注册占区域人口比重进行考核。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15日
(十二)梳理民生领域相关公共服务事项,制定接入“辽事通”的具体事项清单,将事项和服务接入“辽事通”。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15日
(十三)大力宣传推广“辽事通”应用。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15日
(十四)汇聚存量电子证照,实现电子证照管理常态化,增量电子证照生成实时化、自动化,提高电子证照的汇聚种类与数量。大力推进电子证照、电子批文等应用。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十五)制定区电子证照发证清单。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20年10月15日
(十六)在政务服务中通过使用电子证照或信息共享方式,减少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15日
(十七)推动政务服务部门制作电子印章,并在政务服务中使用。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15日
(十八)对政务服务系统功能、性能进行核查,提升系统的稳定性、可用性、易用性,对不符合“一网通办”要求的系统进行改造、迁移、升级。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15日
(十九)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市、县、乡、村全覆盖。
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15日
(二十)推进政府数据中心建设,提升“一网通办”基础支撑能力。
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二十一)制定区“一网通办”引导推广使用方案,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渠道引导帮助企业和群众网上申办业务。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二十二)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站点提供代办帮办服务,帮助引导企业和群众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辽事通”上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业务。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二十三)做好“政务服务驿站”试点及推广复制工作。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15日
(二十四)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增加公积金、个税、社保、结婚、低保、网约车、卫生证、身份证、开公司、工业生产许可等特定关键词检索服务,增加近义词搜索功能,提升平台检索服务的精准性和易用性。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20年11月25日
(二十五)大幅提升区“全程网办”“即办”“零跑动”政务服务事项的比率。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
完成时间:2020年10月26日
(二十六)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
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15日
(二十七)在区政府网站首页明显位置设立一体化平台入口,网站首页明显位置链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切实做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
牵头部门:区政府办
完成时间:2020年10月15日
(二十八)深入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制定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明确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
牵头部门:区司法局、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
完成时间:2020年10月15日
(二十九)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项目审批便利度和市场主体满意度。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15日
(三十)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牵头部门:区自然资源分局、区营商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15日
(三十一)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15日
(三十二)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从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出发确定“一件事”主题和应用场景,对主题内事项进行流程优化重构,为群众提供直观易懂的办事指引,实现主题内事项一张表单填报、一套材料提交、一个流程办理,做到“一件事一次办好”。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15日
(三十三)对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库中未认领的事项进行清理,按照简政放权有关要求,及时清理政务服务事项库中的事项,做到与上级保持一致。核查办事指南信息,确保办事地点、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渠道、工作时间等要素信息准确无误,取消兜底性条款。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
完成时间:2020年11月16日
(三十四)按照“谁下放、谁培训”要求,对下放权力进行全方位培训,不断提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下放权力能够“接得住、用得好”。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
完成时间:2020年11月16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清河区“一网通办”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把“一网通办”工作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明确领导责任,带头抓落实、抓督查,要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个人。区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调度各部门工作情况,对工作推动不力的点名道姓通报批评,要求立行立改,对通报批评后整改不力的,报区委区政府追责问责。
(二)加强宣传培训。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大技术指导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分期分批统筹做好平台使用、事项管理、业务办理、技术应用等培训。在各类媒体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集中宣传,对推进效果突出、社会反响好的工作要及时报道,传递正能量,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考核。每日通报全区“一网通办”推进情况。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按照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巡回督查和“回头看”等方式,分批次、分行业对推进情况不间断、不定期检查督导。要将“一网通办”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附件:铁岭市清河区“一网通办”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清河区“一网通办”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部署,强势推进“一网通办”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意见,成立清河区“一网通办”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确保“一网通办”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组 长:马 天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董 磊 区委常委、副区长
刘 妤 副区长
李永富 副区长
刘广宁 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张 驰 副区长
成 员: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区统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税务局和各乡(镇)街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营商局,负责“一网通办”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董磊同志兼任。
抄送:区委各部委,区人大、政协各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
检察院,群团各部门,市以上驻区各单位,各新闻单位。
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