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清河区2024年中央直达资金、省级资金、市级资金和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办法和资金项目使用计划》的通知

来源:清河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9-2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

  经研究决定,现将《清河区2024年中央直达资金、省级资金、市级资金和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办法和资金项目使用计划》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24—72180127

  中共铁岭市清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5日

 

  清河区2024年中央直达资金、省级资金、市级资金和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办法和资金项目使用计划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央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辽财指农2023699号)和铁岭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央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铁市财预指字2023414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 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省级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辽财指农[2024]132号),铁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央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铁市财预指字202488号),《关于2024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及使用意见方案》,结合中央、省市和区本级资金规模,切块分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并根据清河区实际调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制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办法和资金使用计划。

  一、项目调整

  结合各级资金规模,经各乡(镇)街申报,行业部门论证,新增入库实施项目1个,为:张相镇首岳食品有限公司债权项目;新增入库实施基础设施项目5个,分别为:为张相镇张相镇十八道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杨木林子镇郎家屯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聂家乡曾家屯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红旗街后马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台养殖小区蓄粪池建设项目。新增入库实施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3个,分别为:高标准温室大棚项目、入股沃尔丰农业科技(辽宁)有限公司发展农产品加工项目、入股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发展农产品加工项目。调整为储备项目1个,为:向阳街道高标准暖棚建设项目调整为储备项目。

  二、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央直达资金118万元。

  2.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35.2万元。

  3.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万元。

  4.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9.2376万元。

  三、关于中央直达资金、省资金、市资金和区本级资金分配办法和资金项目使用计划

  1.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按照当年帮扶对象进行综合分配,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按选定的扶持村,使用到具体项目上。

  2.精准使用资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8万元,省级资金1035.2万元,市级资金39万元。区本级资金289.2376万元。按照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联农带农机制等内容落实到具体项目上。(详见附件)

  四、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工作

  1.抓好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库的论证和储备,强化项目审核论证,加快项目实施和验收,做好项目库动态调整,加快项目实施各项工作,提高项目库规范化建设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快项目后续管理,防范化解风险。

  2.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要求,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公告“两个一律”要求,加强对资金分配结果公告情况和乡村两级公告公示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提高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全面加强各类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管理,落实资金使用者的绩效主体责任,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绩效。

  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附件: 1.2024年中央直达资金、省级资金、市级资金和区本级资金分配办法和资金项目使用计划明细

  2.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直达资金分配计划表

  3.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

  4.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

  5.2024年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