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水利局部门预算
(2020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2020年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表
7.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 2020年省提前告知专项支出表
9.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 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11. 2020年债务支出预算情况表
1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3.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4. 2020年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起草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认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街供水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区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中央和省、市、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和省、市、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区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一。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区内河湖、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水库工程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具有控制性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作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市、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指导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一)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作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铁岭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利工作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区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承担全区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长确定的事项,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十五)承担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赋予本部门涉及的生态环境与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区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2020年铁岭市清河区水利局部门预算包括水利局机关本级,预算单位详细情况如下:
1、铁岭市清河区水利局机关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见附件2)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清河区水利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0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情况。2020年清河区水利局部门预算收入总计97.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7.12万元,收入同比增加0.97万元,增加1%,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及车辆减少形成。
(二)支出情况。2020年清河区水利局部门预算支出总计97.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5万元,项目支出13.35万元。支出同比增加0.9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及车辆减少形成。
(三)2020年预算收入支出增减情况说明
收入增减情况。2020年,清河区水利局部门预算收入97.12万元,比上年增加0.97万元,增幅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12万元,同比增加0.97万元,增幅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及车辆减少形成。
支出增减情况。2020年,清河区水利局部门决算总支出97.12万元,同比增加0.97万元,增幅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16万元,增幅33.8%;项目支出减少20.19万元,减幅60.2%。支出变化的主要原因工资增长及项目中单位部分的取暖费调出形成。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
2020年清河区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25.4万元,其中各明细科目支出为:办公费1.12万元、水电费0.82万元、邮电费0.54万元、差旅费1.04万元、福利费0.26万元、办公取暖费14.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4.56万元。
三、关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2.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2.3万元,同比减少1.3万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
无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
无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清河区水利局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纳入预算的项目共3个,部分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资金11.35万元。
5、扶贫资金安排情况。
没有安排扶贫资金。
6、其他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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